保卫处(党支部)内部管理十六项制度
保卫处2013年制定并执行的《保卫处(党支部)内部管理十五项制度》,实行6年来取到了一定效果。为了更进一步强化保卫处行政、支部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现结合处内实际,对该制度进行微调修改,并更名为《保卫处(党支部)内部管理十六项制度》,明确如下:
一、支部大会制度。每季召开一至二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委员主持。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党课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书记或副书记讲课。
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按照机关党委、学校组织部的召开日期和议题组织要求等实施开展。
四、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的对象:全体党员干部和保卫处职工。谈心谈话的内容:主要交谈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按照上级要求,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五、处务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主持,全处人员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处里负责内勤的同志通知并做好会议准备及记录。根据工作情况,可适时组织全处人员交流工作体会和心得。
六、学习制度。(一)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由处党支部安排,每月二次,学习内容: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主要是党中央和上级、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二)业务工作学习:保卫处集中安排组织。根据工作及任务变化组织实施,每月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内容相对集中,必须以业务学习为主,密切结合工作实际。
七、请示报告制度。(一)凡超出职权范围的工作,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二)遇到涉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人和事。(三)发生政治事件与治安案件。(四)校区发生重大问题(如:火灾、交通事故、各类案件、群体性事件)时,边处置边报告。按照分管职能分别报告副处长、处长,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处长或主管校领导报告。(五)师生员工上访事件。(六)发现校内传教人员和非法张贴物和具有煽动性的张贴物或非法宣传品。(七)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及时反馈、报告。
八、安全检查制度。(一)负责治安的同志,对呈贡校区校园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日巡查有记录。(二)负责消防安全的同志每15天对校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整治,并做好记录(须有隐患点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的签字)。(三)当日保卫值班的同志(除严格遵守保卫处值班制度外),每晚必须对呈贡校区校园内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和监督保安值守巡情况,若出现脱岗、睡岗等违规情形的,要及时纠正并在值班本上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保安姓名)。(四)负责白塔校区及和平村、关上家属区安保的同志,每晚10点后要对白塔校区抽查或检查保安值班情况不少于一次,可采取电话或现场抽查,但每月现场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对两个家属区每周不少于一次电话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或向驻校保安公司负责人通报两个家属区保安工作情况。(五)正常情况下,每季度处里集中组织一次检查,春秋季开学、放长假、学生毕业及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两会或敏感时期要增加检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
九、调研摸排制度。全处人员按照处里要求及划分范围和内紧外松的方式原则,深入基层单位师生中去调研摸排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和新闻稿件,适时向处内网页、校报、校刊及其它刊物上投稿,视稿件的质量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十、上下班制度。(一)全处干部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二)出现迟到、早退经批评不改,且年内连续三次的,将移交学校人事部门,旷工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十一、请销假制度。(一)按照学校《职工请假规定》(云中院字[2010] 49号)文件内容进行,必须填写书面假条,经处长批准后按程序办理。处以上干部请假按学校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二)寒暑假或节假日不担负值班外出且超出昆明7天以内的仅向处长报告即可;7天以上的还需要向分管校领导请示。(三)实行请假天数与值班天数相抵扣制度。请假一天折算一天值班,请假的天数从该同志值班天数中扣除。(四)各类请假时期结束,必须向处长报告进行销假,否则按照超假处理。
十二、值班带班制度。(一)保卫处处级干部统一参加学校总值班。(二)保卫处各科室(治安科、消防科、白塔保卫科)负责人参加带班工作,严格做好全天候带班工作,带班期间原则上不能同时离昆(昆明六城区),离昆前需严格履行报审制度。(三)治安科负责人带班主要职责:呈贡校区综合治理;消防科负责人带班主要职责:呈贡校区消防安全;白塔保卫科负责人带班主要职责:白塔校区、和平村宿舍治安消防安全。(四)各科室统筹安排驻校保安、消防维保正副队长日常值班工作(每月值班排班表报校办公室),工作日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可直接向学校总值班报告情况(15368042426)。(五)呈贡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5918110,白塔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3115073。
(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校区内部安保事务。(七)值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带班的,需提前一周向处长报告,经同意并安排其他同志替换,方可离岗离昆。(八)值班日志规定:当日值班人员应当将值班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对未处理完的事项做出说明并报告上级。(九)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经费管理制度。(一)处内业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坚持计划开支、处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二)处内负责内勤工作的同志每年年底,编制上报、下年度经费预算,经处务会研究处长签批后,报计财处。(三)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由承办科室写出请示,处长审核后,按程序办理,专款专用,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销。(四)日常性的经费开支,一事一报及时核销。(五)呈贡校区、白塔校区停车场收取的经费要及时和定期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门,并健全完善严格的账目管理制度,做到经费与账目相符,如有异常及时向学校纪检部门汇报,有效防止和杜绝不廉洁问题发生。
十四、实行白塔校区工作人员轮换制度。结合保卫处实际,白塔校区一般工作人员,实行两年一轮换制度。主要职责:一是协助白塔校区保卫科科长做好白塔校区(含和平村、关上两个点)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负责白塔校区停车场收费工作。
十五、考核制度。处内年终考核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一)处内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处长为组长,负责全处人员的考核工作。(二)全处在编、编外、见习教职工都要参加年终总结考核,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平时工作表现,主要从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科员及以下人员主要总结自己一年的工作情况;科长除自己的工作外,还要对全科的工作进行总结。(三)年终考核工作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先评优工作将与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挂钩。并把此项作为晋升条件之一。
十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属于个人分管负责的工作,原则上由个人按照其职能职责独立完成。特殊情况报处长同意后,安排其他同志参加,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执行力不足等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事故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移交学校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等。